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太原杭氧气体有限公司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参与竞拍阳煤集团太原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资产的议案》(公告编号:2020-054),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一一太原杭氧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原杭氧”)作为主体参与阳煤集团太原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煤太化”)挂牌转让的55200Nm3/h空分装置相关资产及负债的竞拍。公司于2021年1月14日披露了《关于子公司参与竞拍资产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太原杭氧成为上述标的资产的最终受让方,交易价格为45043.33万元(不含税),双方就资产转让及供气服务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了《资产转让合同》及《供气合同》。公司于2021年8月4日披露了《关于子公司资产收购项目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4),公司收到阳煤太化通知,根据山西省委省政府关于专业化重组工作安排,阳煤太化管理体系将做调整。阳煤太化提出需与公司就本次交易事项的推进作进一步协商。
经与阳煤太化多次协商,双方最终确认不再就该项目进行后续合作。上述的资产转让交易未实际推进,太原杭氧为参与资产竞拍而缴纳的保证金已退回,除前述保证金以外,太原杭氧未支付其余资产转让款。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太原杭氧气体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告编号:2023-057),同意注销太原杭氧。
本次注销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本次注销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公司审慎研究并与合作方阳煤太化协商一致,决定终止项目合作,并注销本次项目实施主体一一太原杭氧。
工业气体的技术开发;空气分离设施安装及维修;空气分离设备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通用机电设施的配件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财务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太原杭氧经审计资产总额2781.80万元,负债总金额9.44万元,净资产2772.36万元;2022年全年经审计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27.74万元。截至2023年3月31日太原杭氧未经审计资产总额2,787.39万元,负债总金额9.31万元,净资产2778.08万元;2023年1-3月未经审计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5.72万元。
因项目用户管理体系调整,经双方友好协商,都同意终止项目合作。本次注销完成后,太原杭氧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因太原杭氧未开展实际经营业务,本次终止项目合作及注销子公司事项对公司经营及财务情况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对单位现在有业务和公司整体生产经营产生重要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一一驻马店杭氧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驻马店杭氧”)运营一套40,000Nm3/h空分装置为河南骏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骏化”)提供其生产所需气体产品。河南骏化因未清偿到期债务经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豫17破申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进入破产重整阶段。考虑到该供气项目后续存在比较大不确定性,经驻马店杭氧与河南骏化协商,双方同意驻马店杭氧出售其所持有的40,000Nm3/h空分装置及其附属设施。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转让资产的议案》(公告编号:2023-057),同意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方式转让驻马店杭氧所持有的40,000Nm3/h空分装置及其附属设施(以下简称“资产组合”)。坤元资产评定估计有限公司以2022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上述标的资产做评估并出具资产评定估计报告,评估值合计为人民币183,962,840.00 元(含税)。公司拟以评估值作为挂牌起始价,最终价格以产权交易所挂牌成交价为准。
本次资产转让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本次资产转让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空气分离技术咨询及服务;工业气体(不含危险品)的生产及销售;液氧、液氮、液氩的生产及销售;空气分离设备的安装及维修;通用机械及配件销售。
本次资产转让将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方式来进行,交易对方尚无法确定。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公开披露义务。
本次挂牌转让资产标的为驻马店杭氧所持有的一套40,000Nm3/h空分装置及其附属设施。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2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驻马店杭氧持有的资产组合做评估并出具坤元评报[2023]430号《资产评定估计报告》,资产账面价值 155,442,273.06 元,评估值合计为人民币183,962,840.00元(含税)。
本次标的资产所有人为驻马店杭氧。本次交易标的权属明确,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本次交易以资产评估值183,962,840.00元为挂牌起始价,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上述资产组合,最终价格以产权交易所挂牌成交价为准。
根据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豫17破申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河南骏化进入破产重整阶段。公司对本次投资事项做了审慎研究,考虑到该供气项目后续存在比较大不确定性,为降低投资风险,公司拟通过产权交易所挂牌方式转让驻马店杭氧一套40,000Nm3/h空分装置及其附属设施。由于本次交易为公开挂牌转让资产,交易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坤元资产评定估计有限公司出具的坤元评报[2023]430号《资产评估报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十次会议于2023年6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3年6月9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应参加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董吉琴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并对审议事项做了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表决权总票数的100%。
《关于注销太原杭氧气体有限公司的公告》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审议同意通过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驻马店杭氧气体有限公司40,000m3/h空分装置及其附属设施。公司拟以资产评定估计价值183,962,840.00元(大写:壹亿捌仟三佰玖拾陆万贰仟捌佰肆拾元整,含税)作为挂牌起始价,最终价格以产权交易所挂牌成交价为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表决权总票数的100%。
《关于转让资产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6月16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3年6月9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应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郑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并对审议事项进行了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表决权总票数的100%。
《关于注销太原杭氧气体有限公司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审议同意通过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驻马店杭氧气体有限公司40,000m3/h空分装置及其附属设施。公司拟以资产评价估计价格183,962,840.00元(大写:壹亿捌仟三佰玖拾陆万贰仟捌佰肆拾元整,含税)作为挂牌起始价,最终价格以产权交易所挂牌成交价为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表决权总票数的100%。
《关于转让资产的公告》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